稷山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公告
時間:2023-11-09 字體大?。骸尽?span class="Big">大 中 小 】
經山西省人民政府和運城市人民政府批準,稷山縣人民政府征收稷峰鎮原家莊村、東渠村、東街村三村集體土地122.4375畝。
現將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情況公布如下:
一、宗地一征收稷峰鎮原家莊村集體土地57.048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每畝為10.3萬元,計587.5944萬元、征收稷峰鎮東街村集體土地15.0435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每畝為10.3萬元,計154.9481萬元。
宗地二征收稷峰鎮東渠村集體土地48.8055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每畝為10.3萬元,計502.6969萬元、征收稷峰鎮原家莊村集體土地1.5405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每畝為10.3萬元,計15.8672萬元。
二、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分配,由稷峰鎮人民政府、原家莊村村民委員會、東渠村村民委員會、東街村村民委員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發放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變更或者注銷被征地農民的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它權利證書。
三、縣農經中心負責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稷峰鎮人民政府、原家莊村村民委員會、東渠村村村民委員會、東街村村民委員會應妥善安排好失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問題。
五、以上各項費用補償均以人民幣計算。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8日
稷山縣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稷山縣人民政府